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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学校体检没过,可又把资料留下了,这个情况还有机会录上去吗?
不清楚你说的留下,是留在合格里面,还是单纯不让你带走。
如果是留在合格里面,你就有希望被录取,毕竟体检有的项目不是太硬信要求。
如果是单纯留下不让你带走,那就是他们统一管理资料,特殊单位,不让资料外泄的。
年华网
内蒙古考生报考南京森林警察学校体检条件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 学校全称: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
◇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 学习形式:全日制
◇ 学校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 学校网址:
◇ 招生对象:应届、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二十二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女生名额以公布的计划为准。
◇政治条件:除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按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于从事公安工作,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政审由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公安厅(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①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②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④本人或直系血亲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⑤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⑥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⑦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身体条件: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体检标准,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必须执行教育部和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之规定。其中,特别要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体形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下蹲困难。
②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
④无口吃。
⑤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⑥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
⑦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疾病。
⑧无传染病。转氨酶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⑨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面试和体能测试要求:
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必须在参加由本省招生委员会、公安厅和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中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方具有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的,即便填有志愿,也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各省确定,我校也将陆续在校园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从考生的外貌、体型、报考的动机等方面,检验考生的身体平衡和协调性、反应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等,看其是否符合所报考专业的要求。
体能测试项目有跑步、立定跳远和俯卧撑(女生测仰卧起坐)三项。
合格标准为: 男子,50米跑7秒1以内;1000米跑3分55秒以内;立定跳远2.3米以上;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
女子, 50米跑8秒6以内;800米跑3分50秒以内;立定跳远1.60米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
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单项不合格者视为整体不合格。
◇ 录取规则:
(1)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即可,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考生按照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填报志愿。我校的招生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下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二批本科录取线和相应批次的专科录取线;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等由各省统一组织。录取时,在各省招生委员会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内,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2)在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顺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等方式的省份,录取遵循其省内规定。我校在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遵循相应省份有关科目成绩及顺序进行排序。
(3)凡符合国家政策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的,予以认可;均以其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次考虑第二、第三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我校与有关省招生主管部门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且生源质量较高的省份。关于此类计划的使用,投档考生的条件应符合当地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投档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教育部。
(6)我校开设有侦查(
特警方向)、
治安管理(特警方向)专业,因对身体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将在新生报到后进行选拔。新生可以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通过邮寄的材料了解该专业的选拔办法并参加选拔。特警专业方向体能加试项目及评分标准请登录我校校园网(
)了解。
◇ 收费标准:
(1)学 费:每生每年494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元/生.年(四人间);700元/生.年(六人间)。
◇ 助学办法:
(1)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学期,一等奖1000元/学期,二等奖600元/学期,三等奖400元/学期。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
(3)学校还设有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 管理、就业
学校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生修业期满并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获毕业资格,领取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公务员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用。
◇ 招生期间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邮政编码:210046
联系电话:(025)85878735
E-MAIL: zsb_sl@163.com
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录取结果网址:
联系 人:侯召斌 刘 林
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25)85878762
本章程由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中介工作;除成人教育外,我校在全国各地无任何联合办学点,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同时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给予监督,对我校招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二、6月24日-28日组织政治考核
(一)政治考核与考生填报军队院校、国防生志愿同步进行。凡填报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的考生,均须在6月24日-28日,主动凭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志愿信息表》复印件到所在旗(县、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政治考核和本人填写献身国防志愿书。逾期不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报考志愿。
(二)政治考核工作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和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精神执行。
(三)政治考核工作由军区政治部指导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口所在的旗(县、区)人武部负责会同当地招生部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考生所在中学,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旗(县、区)人武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
(四)在政治考核工作中,军分区(警备区)和旗(县、区)人武部要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治考核条件,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
(五)《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于考生参加面试时,由考生直接交军区招生办工作人员。
三、6月29日-7月1日组织阅档,确定接受面试考生名单
(一)阅档工作主要是按照军队院校招生的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如男、女生比例等),通过审阅电子档案对考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身体状况进行审查。
(二)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内蒙古军区招生办共同组织,内蒙古军区招生办具体实施。
(三)阅档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从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招生计划的3-4倍向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向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四)军区招生办依据军队院校招生基本条件和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查。
(五)对阅档合格、需接受面试的考生,军区招生办将通过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通知或转告本人,考生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查询本人是否可参加面试。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畅通,并有专人全天值班守候。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公示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各院校、各科类阅档最低分;考生也可通过该网查询本类招生阅档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及不合格原因。
四、7月2日- 4日组织面试,确定接受体检考生名单
(一)阅档合格的考生须按时到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43号内蒙古军区招待所(简称军招)接受面试。面试工作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执行。
(二)面试通常采用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三)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1、报考动机不端正。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经受军校和部队严格训练、管理的思想准备;
2、语言表达能力差。吐字不清,词不达意,或有明显生理性口吃;
3、形象气质差。五官有明显缺陷,体形不匀称,外在仪表和内在气质明显不适合从事军人职业;
4、逻辑思维能力差。思路不清,思维不连贯;
5、行为反应能力差。反应迟钝,动作不灵活、不协调;
6、其他方面明显不符合军队院校招生要求的。
(四)面试工作由军区招生办按照总部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积极配合。
(五)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政治考核表》、《献身国防志愿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凡未携带上述表、证者,均不安排面试。
(六)面试工作将分时分段进行,每天安排约300人左右。面试时,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下,按考生报考院校分组进行。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填写面试结论,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字,面试结果当面告知考生本人,对不合格的要说明原因。面试期间军区招生办设立面试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做出最终结论。
(七)面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面试表》“是否服从院校调剂”栏中填写本人意见并签字。凡是服从院校调剂、未被所报院校录取的考生,军区招生办将视情调剂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军队院校或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
(八)面试合格需接受体检的考生由军区招生办负责当天张榜公示。
五、7月3日-7月6日组织体检,公示面试、政治考核、体检合格考生名单
(一)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中的心理测试和眼科检查项目紧随面试工作进行。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其他体检项目检查。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时,必须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不得隐瞒,凡因考生不如实填写,而造成院校复查退学等遗留问题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
(三)体检工作由内蒙古军区卫生处负责,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三医院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有关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四)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须在第二天早晨6:00前,空腹携有效证件到第二五三医院指定地点参加抽血检查。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军区招生办工作人员现场编组,然后由医院导检员统一带队进行各项检查。体检工作实施主检医师负责制,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二五三医院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选派责任心强、当年无直系亲属考生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体检人员挂牌服务,体检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应予公布,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参加体检的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好每一道关口,确保体检结果准确无误。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
(五)通知体检的女考生统一安排在7月6日进行,届时请按上述有关要求按时参加。
(六)体检合格考生由军区招生办负责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以适当方式公示,对不合格考生提供查询渠道。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一日内申请复查(在军区招生办指定医院复查),超过期限者,将不予受理,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7月8日-10日组织录取
(一)7月8日前军区招生办将阅档、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向有关院校传输考生信息资料和《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同时将考生报考及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淘汰情况通报有关招生院校。
(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军队院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信息。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录取。
(三)7月8日至1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有关院校投放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电子档案并完成相关录取工作。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直接寄达考生本人。
(四)个别院校生源不足需跨省调剂的,须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审批,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全军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军队和武警部队院校招生计划跨省调整通知单》,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上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投档。按照有关规定,军队院校不得在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之外面向社会招生。
(五)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到高中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等)装入《考生档案》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予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材料,由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邮寄相关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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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察学校体检是现场报名吗??
年华网(https://www.nhbwz.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重庆警察学校体检是现场报名吗??的相关内容。
是的。
附: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新生面试体能测试工作安排
发布: 2009-6-11 15:28:50 | 查看: 279次 作者: 学生处
凡是达到市招委划定的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高职(专科)面试体能测试分数线的考生,及达到市招委划定的
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法学专业(公安法制方向,应用技术本科)面试体能测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渝公政[2009]309号文件关于“考生面试、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请按以下要求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一、需带的证件和物品
按照渝公政[2009]30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带上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同底免冠一寸登记照片2张、运动鞋(用于体能测试)、面试体测费75元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
二、面试和体能测试日程安排
7月3日全天:对全市报考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招收的法学专业应用技术本科(公安法制方向)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
7月4日至5日对报考重庆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安排是:
7月4日上午:黔江区、武隆县、巫溪县、彭水县、石柱县、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巴南区、合川区、璧山县;
7月4日下午:双桥区、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县、荣昌县、丰都县、永川区、大足县、垫江县、渝北区;
7月5日上午:万州区、巫山县、奉节县、酉阳县、开县、云阳县、城口县、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
7月5日下午:长寿区、万盛区、江津区、綦江县、梁平县、秀山县、忠县、铜梁县。
三、面试体能测试地点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高新区石桥铺玉灵洞259号)。
四、面试体能测试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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