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信息 > 正文

广西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

2024-08-22 02:36:05 | 年华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民族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45010608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45013830隶属于:——
广西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年华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广西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在实施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第五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层次人才。


第六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以及做出相关解释。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此条从第十三条调动至此。


第十三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根据分数和调剂志愿调剂至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或无法满足调剂志愿)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英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不接受因考生个人原因提出的退档申请。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并在分配专业时计入总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除外。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此条删除“身体状况”,助产学招收女生不属于身体状况范围。


(一)患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 年华网


(二)护理学助产学及护理(高职)专业女生身高未达到155cm、男生身高未达到165cm者不予录取。


此条删除专业前的“等”、删除“(含)以上”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录取。


(四)助产学专业仅招收女性考生。


(五)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此条删除“无”;增加“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


(六)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七)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八)女生身高未达155cm、男生身高未达160cm,体弱无力及患晕血症者不宜就读我校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针灸推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面向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


学生被录取后,须与我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与定向服务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经我校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学制为一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村户口;(三)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可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分配到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此条增加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范围,招生批次,优惠政策。不建议写明可分配到除中医学(5+3一体化)外相关专业,因为除此专业,定向类专业也不能分配,专业分配的科类要求、计划比例等细节问题在《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文件中有,不建议在章程中全部表述出来。


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广西招生,安排在专项计划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一批次资格线。


我校面向广西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民族班,民族班与相应本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执行相同培养形式。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招收羽毛球项目考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招录工作。


第二十二条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将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细则》分为预防医学(预防医学班)和预防医学(妇幼保健班)(30人以上成班,不足30人不分班),毕业后颁发预防医学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须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入学,不予调整专业。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面向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高职高专(专科)仅面向广西招生。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实行按阶段收费,即本科生学习阶段执行本科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阶段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或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咨询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0771-3126099、0771-3122535


传真:0771-3106508


学校网站地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地址:


电子邮箱:gxzy3126099@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号:gxtcmuzs)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条款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影响,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3年5月

广西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在实施招生工作过程中坚持“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为10600,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仙葫校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邮编530200。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邮编530001。

第五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留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层次人才。

第六条 我校颁发的毕业、学位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项以及做出相关解释。

第八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广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根据分数和调剂志愿调剂至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或无法满足调剂志愿)的,作退档处理。

各批次首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完成计划,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录取无该专业志愿(含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同分考生,首先比较生源省份考生高考位次为准,位次靠前者优先录取;无排位的,则执行考生生源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如生源省份未做要求,则以“语文、数学、英语”先后顺序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不接受任何能够按正常程序投档录取的考生提出的退档要求。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的考生(含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相应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并在分配专业时计入总分。

第十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身体情况有该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所涉情况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另从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要求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有以下情况者我校不予录取:

(一) 患色盲、色弱者(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除外)。

(二) 护理学、助产学、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及护理(高职)等专业女生身高未达到155cm(含)以上、男生未达到165cm(含)以上者。

(三) 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四) 助产学专业仅招收女性考生。

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就读我校相关专业:

(一)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不宜报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二)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读我校医学类专业。

(三) 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者不宜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

(四) 女生身高未达155cm、男生身高未达160cm,体弱无力及患晕血症者不宜报读我校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五)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读我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中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针灸推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面向广西招生,录取规则为:

(一)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定向服务县(市、区)计划招生科类(文科或理科)生源。

(二)同县(市、区)内计划招生科类生源不足,但有另一科类生源的,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录取另一科类生源。

(三)如定向服务县(市、区)内生源不足,则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按科类优先、分数优先的顺序调剂录取。

(四)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学生被录取后,须与我校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并与定向服务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经我校审核无误后方可获得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我校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阶段学制为一年。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预科直升学生专业管理暂行规定》分配到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我校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招收武术和羽毛球项目考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招录工作。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二十二条 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将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细则》分为预防医学(预防医学班)和预防医学(妇幼保健班)(30人以上成班,不足30人不分班),毕业后颁发预防医学专业毕业证书。

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报到入学后即按学校组织的时事政治考核成绩并结合学生意向分为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管理班)和健康服务与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管理班),毕业后颁发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与一批在国内医药健康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招收高职层次中药学药学医学美容技术3个专业校企合作班。第一学年结束前,按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校企合作班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学生的联合培养企业、毕业实习和就业等事宜。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在联合培养企业毕业实习一年,学生毕业后,由培养企业安排在本单位就业,毕业生在岗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四条 新生须按所录取专业报到入学,不予调整专业。确有转专业需求的,本科学生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高职(专科)学生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本科、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主管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学费实行按阶段收费,即本科生学习阶段执行本科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阶段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网站或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咨询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0771-3126099、0771-3122535

传真:0771-3106508

学校网站地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地址:

电子邮箱:gxzy3126099@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微信号:gxtcmuzs)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条款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影响,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考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0年6月

广西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

新生报道时是不能直接申请转专业的,因为招生时录取分数不同。如果能转专业,就会有考生考低分专业进入学校再转到更高分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简称“广外”,座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由广西民族大学对口支援。

学校创立于2004年6月,前身为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

2011年4月,升格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广西外国语学院。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设有11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13个高职专业;

全日制在校生14415人,其中本科生12781人、留学生64人;

有五合校区和空港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869546.9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32634.91平方米;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82.47万元。

以上就是年华网为大家带来的广西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年华网:www.nhbwz.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广西民族大学新生转专业 广西外国语学院的新生报到怎样转专业”相关推荐
长江大学能在新生报到转专业吗?
长江大学能在新生报到转专业吗?

湘潭大学的新生刚到是不是可以转专业的?1.湘潭大学允许新生在大一下学期或大二时申请转专业,但需要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2.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专业适应性,在众多国家、省级、校级精品课程中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3.湘潭大学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专业包括化学和力学。在本科教育中,法学专业以诉讼法(全国第9)为特色,但该专业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4.理工科专业推荐机械、应用数学、化学和化工,尤其

2024-08-20 13:04:40
华东师范大学新生转专业 大家好,我是一名大一新生,将到华师大念书。报的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不知这个专业怎样?
华东师范大学新生转专业 大家好,我是一名大一新生,将到华师大念书。报的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不知这个专业怎样?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年可否转专业?可以是可以,但是要你第一年成绩非常好,排在班级很前面才可以申请。并且你要转去的专业会对你面试。不过也不是很困难,想转专业就认真读大一吧,很多人都转专业的,并不是极个别现象。我们班就有两个是别的专业转过来的。具体怎么上课,每个学院规定不一样。不过大一应该都是学校帮你安排好的,就像高中的延续一样。。。。关于上海师范大学系情况:分新闻和广告两专业,

2024-08-22 16:59:04
北京建筑大学新生转专业 山东建筑大学转专业需要怎样的程序啊
北京建筑大学新生转专业 山东建筑大学转专业需要怎样的程序啊

关于转专业的问题,最好沈阳建筑大学的学哥学姐解答!急求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转专业(系)。(一)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

2024-08-21 09:59:33
中国民航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
中国民航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

中国民航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在校本科生在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进入二年级之前,理由充足者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充足的理由包括:1、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2、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3、通过转专业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材,且参加学校的选拔,选拔合格者。二、不具备条件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2024-08-22 06:14:26
新疆大学新生转专业 新疆大学转专业
新疆大学新生转专业 新疆大学转专业

新疆大学转专业流程如果拿出复读的精神来拼搏大一基础课(英语和数学),就一定能转专业成功。转专业国家允许,并成为大学教务部门大一第二学期的定期工作。主要是大一最后考试,大一学习的都是基础课,比较通用,不过千万别挂科,只要你不跨批次和专业即可。至于难以问题与想去的专业人数有关,总体控制5%。如果想开学时就转,最好早去学校,联系看能否找到愿意和你对换专业的,那样2人到教务处重新注册登记一下,各

2024-08-21 03:32:49
我是级山东大学的新生,征集到护理学,不太喜欢这个专业,请问转专业可以转到临床、预防等专业吗?
我是级山东大学的新生,征集到护理学,不太喜欢这个专业,请问转专业可以转到临床、预防等专业吗?

我是2014级山东大学的新生,征集到护理学,不太喜欢这个专业,请问转专业可以转到临床、预防等专业吗?山东大学不喜欢本专业的,可以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转专业需要考核,是有一定难度的,考试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由学校和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达到最低要求分数线的可获得面试资格。接收学院负责组织学生面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最终审批后,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以上。转专业学生一经接收学院录取,不得转回原专

2024-08-22 08:43:43
西北民族大学能转专业吗?
西北民族大学能转专业吗?

关于西北民族大学转专业(有加分)1、原则各个大学都可以转专业,正规大学比如211的985的每年把转专业作为它们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越是正规大学,转专业工作越正规。控制比例一般是5%。但是最多不超过10%,即一个好专业的班级原则再多进来2-4人。2、没有专业之间的限制,自己可以选择本学院的,也可以在全校内的专业选择。但是提前批录取的只能在本学院内选择专业。3、转专业后各方面和原来的一样

2024-08-21 16:14:12
吉首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我女儿是吉首大学新生,对自己的专业兴趣不大想换专业该怎样做
吉首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我女儿是吉首大学新生,对自己的专业兴趣不大想换专业该怎样做

2020年吉首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吉大发〔2012〕58号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现将《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对本

2024-08-21 05:02:53